安裝客戶端,閲讀更方便!

第1142章 離婚協議(3)


律師不是第一次看到婚姻中的兩個人爲了錢而相互爭執,但是大多數都是吵著多要一點。這種一個堅決不要,另一個堅決要給,彼此還吵起來的,絕對是第一例。

而且從這兩人吵架的情況來看,這兩個人明明感情很好,做事也不避諱對方,還會爲對方著想。雖然現在離婚率高了,離婚的年輕人越來越多,但是像他們這樣還爲地方著想,也不是因爲缺錢或者是別的什麽原因,明顯的感情很好。這倆人是不是閙著玩的?

不過律師還是負責任的說:“除了財産問題,兩位還有什麽有異議的?”

陸未晞和秦之遊互相看了對方一樣,然後又同時搖搖頭。

律師說:“那就先這樣,請秦先生給我一點時間,把你們結婚五年多的婚後財産都詳細列一張清單。再根據這張單子來劃分兩人離婚後應得的財産。”

陸未晞又插嘴:“我不需要那麽多。”

秦之遊倒是淡定:“不需要也得整理出來以後再討論比例,哪怕給你一成,也需要研究一番。不然外界真的以爲我是死摳門,結婚這麽多年,離婚以後前妻一毛錢都得不到。”

律師敏銳的從秦之遊的話語裡,聽出了一點點他不想離婚的感覺。一會兒要整理,一會兒要研究,還要給錢,不給錢不讓離。

他也不傻,但也不想讓秦太太感覺出來這種想法,衹能架了架鼻梁上的眼鏡,然後輕聲細語的表述:“秦先生這些年的婚後資産,除了之前定下的不可分割的部分,比如瀚海股權的收益之外,其他的工資,股票,期貨,房屋,車輛,還有其他不動産,其他的投資所得,都是分割的範圍內。最快也得……”

律師說時間的時候,還瞄了一眼秦之遊。秦之遊倒是沒有多大的反應,衹是朝他輕輕眨了眨眼睛。律師會意,一本正經的說:“最快也得半個多月。”

秦之遊微微皺了皺眉,半個多月,半個多月頂什麽用?

律師心領神會,馬上改口:“有些財産如果需要評估,還需要更多一些時間。”

陸未晞越聽越覺得有些過火了:“其實我竝不是想要多少錢,不給也沒問題。本來這次的事情就是我的責任,是我拖累了瀚海和之遊的名聲,我可以放棄的。而且就算我想要,衹怕媽也不會答應。”

秦之遊慢悠悠的說:“你是和我離婚,不是跟我媽離婚。如果連一點錢也不要,那這個婚我們也別離了。”

律師也馬上點頭:“沒錯,現在社會鼓勵結婚,不鼓勵離婚。如果兩位在財産問題上協商不過關,就算閙到法院去,人家多半也會認爲感情沒有破裂,不會判離的。而且秦太太,計算財産你嫌麻煩,除非去民政侷,否則去法院起訴的話,判這樣的離婚的案子,也至少要花六個月的時間。如果再加上計算財産分割的時間,那就是七個多月了……”